“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做,原本想要注销,但心里实在是舍不得。现在好了,公司可以选择先歇业,3年之内行情好了,随时恢复经营。这给我们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让我们增强了继续创业、继续打拼的信念。”近日,新乡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女士在市市场监管局市民中心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并提交了“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承诺书,仅用了10分钟时间,便完成了“歇业备案”的相关手续,这是我市首家完成“歇业备案”的企业。
据了解,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缓冲性制度选择,在“开业(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了“歇业”的缓冲,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能够暂时“休眠”蓄能。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企业申请歇业后,市场主体资格仍然有效,不会因停业而面临列入异常或吊销的风险,能最大程度保证企业经营的连续性。相较于以往“一刀切”的注销制度,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经营意愿的企业,可以选择在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一段时间,通过暂时“休眠”,养精蓄锐,随时准备再出发。
歇业制度有利于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贯彻宣传力度,主动作为、精准服务,让“休眠”企业切实感受政策温暖,保持创业激情和市场活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持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