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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22年12月31日讯 记者从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中获悉,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高中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腊月廿五),寒假结束时间原则上为2月5日(正月十五),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有临时调整的,须经各区县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通知学生及家长。
《通知》对中小学学生假期生活作出科学指导。要求各学校要科学设计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提倡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严禁教师没有针对性地直接利用现成的材料布置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通知》强调,各区县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严守办学规范,不得强制学生统一到校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类辅导培训班。按照全市防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仍然暂停开展线下培训。
值班主任:李欢
作者:史春勇
责任编辑:鞠月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