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消费市场延续去年活跃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1-2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0.04亿元,同比增长10.1%,增速高于全省(5.5%)4.6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高于乡村。1-2月份,全市城镇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3.57亿元,同比增长16.5%,其中城区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6.62亿元,同比增长17.4%;乡村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04亿元,同比增长14.5%,城镇高于乡村2.0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增长远高于餐费收入。1-2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费收入2.04亿元,同比增长5.3%,商品零售实现23.58亿元,同比增长17.4%,高于餐费收入12.1个百分点。
按销售类值分,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7.7%、42.7%、32.1%。基本生活类商品如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24.2%。而日用品类同比下降了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