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乡市司法行政部门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结合本地实际,以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充分审议把关,破解民生难题,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为民立法,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选题,确定立法审议项目。在《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中,就专门针对近年来供热用热双方共同关注的规划建设、供热价格、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等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以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合理利用能源,保障安全、可靠、稳定供热,维护供热经营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
在立法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理念,注重所涉企业的权益保护,相关企业从立法调研到文本起草均可参与其中。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立法,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听取其意见建议;发挥司法所职能,开展立法基层调研会,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民心。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立法范畴涉及城乡规划与建设、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每年制定2部到3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了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破解民生领域难题,今年,我市还把《新乡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列入了立法项目,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实现停车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推动解决停车难这一困扰群众和城市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