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圆满完成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年度目标任务,优良天数,PM2.5、PM10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市优良天数 227天(占比62.2%),同比减少9天;PM2.5(环境空气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47微克/立方米,低于目标值52微克/立方米;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93微克/立方米,低于目标值96微克/立方米,上述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四项气态污染物持续改善。
我市水环境持续向好,地表水黄河流域水质级别为良好,海河流域水质级别同比无变化;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水质同比持平。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值得一提的是,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55.5%,同比下降13.3个百分点;城市区域噪声昼间环境质量级别保持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环境质量级别由较好变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