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人物同防”的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开封的风险。
一是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证、三专、四不”要求。“三证”就是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及消毒证明。“三专”就是对冷链进口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进入开封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经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这一专用通道进行消杀、核酸检测合格并赋追溯码后方可使用和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四不”就是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同时,禁止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存放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是加强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市场监管局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求有明确的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销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三是加强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的要求,市场监管局坚决落实冷链“物防”责任,高标准建设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截至目前,累计入仓进口冷链食品25889件,出仓24452件,集中监管仓在切断潜在的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冷链食品物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