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和陕西省铁腕治霾“1+9”专项行动方案,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厅等五部门制定了《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已正式印发执行。
奖补办法按照“治理为主,激励为辅;简便易行,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分级负担”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相结合,制定了14项奖补政策,主要包括:对具备改造条件区域城乡居民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每户一次性给予天然气初装工料费或改电采暖设备补助1000元;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农村地区,改用高效清洁炉具,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对实施改造有困难的城区低保户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用兰炭、洁净煤等清洁燃料,每户每年补助300元,连续补助三年;鼓励实施农村秸秆全量还田,2017年每亩补助20元;支持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换,延长现行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年限等。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补助资金省上与市县分担比例,各部门责任分工以及相关要求。奖补办法的出台,对加快铁腕治霾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促进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提升,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