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日前,辽宁省财政厅制发2017年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2017年法治财政建设的指导思想,部署了法治财政建设的11项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四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七是规范和强化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支持国企改革发展;八是深化会计改革,加强会计管理;九是履行好财政监察职责,加强财政监督;十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理财;十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财政公开透明。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每一项法治财政建设任务的牵头单位,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