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有限合伙人联合会(ILPA)与中华有限合伙人联合会(LPACN)、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作,于今日在“第十四届中国基金合伙人峰会”上发布了《ILPA原则3.0:促进透明、治理以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一致性》官方中文版(以下简称原则3.0)。《原则3.0》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提供了最佳实践指导,同时考虑了不断变化的行业动态。这些指导方针的制定同时参考了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的意见建议,旨在为双方寻求形成合伙协议和管理资金时提供讨论基础。
原则3.0注重可操作性,GP和LP将有机会通过ILPA发布的模板、最佳实践和指导意见将其纳入日常活动中。原则3.0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涉及了如下的新兴课题:
·费用和开支报告及合理性
·基金审计范围
·缴资信用贷款
·共同投资分配
·通知和政策披露:ESG、行为准则和法规遵从性
·GP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变更
·GP主导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
ILPA首席执行官史蒂夫·纳尔逊(Steve Nelson)评论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是许多ILPA成员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成员目前分布在50个国家。”他补充道,“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发展,至关重要的是让该地区的私募股权投资从业人员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对话中来,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和推广行业最佳实践。最终,这将令LP和全球更广泛的私募股权生态系统受益。”
中华有限合伙人联合会秘书长张白羽说:“LPACN与ILPA自2011年起就促进《ILPA原则2.0》在中国的推广展开合作,得到了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各相关从业机构与政府部门的认可与支持,今天我们很高兴再次携手ILPA为中国市场带来最新的《原则3.0》中文版,期待与大家共同探索,助力全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标准化建设。”
竞天公诚资深投资基金专家王勇律师说:“过往近二十年里,我和我团队同事有幸代表了众多客户参与了一千多只境内外基金项目,时常感受GP和LP两个角度的异同。我们有幸受ILPA委任担纲本次《原则3.0》的中文版翻译引进工作,希望它能有助于在GP和LP之间基于公平、透明及利益一致的原则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合作框架。”
ILPA原则3.0中的指导意见、最佳实践以及相关模板为LP和GP致力于实现健康有序享誉世界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共同目标提供了坚实基础。
完整英文中文版本可通过ILPA网站下载ILPA.org。,或联系maggiezhang@lpacn.com索取更多相关资料。反馈意见请发送至principles@ilpa.org,maggiezhang@lpacn.com。
关于机构有限合伙人联合会(ILPA)
ILPA致力于参与、赋能并联结有限合伙人,以达到其在个人、机构和集体层面的最优表现。ILPA为超过550家会员机构提供服务,这些机构代表着超过2万亿美元的私募股权资产管理规模(AUM),ILPA是唯一一家专门致力于通过一流的教育、内容、利益主张和交流网络促进有限合伙人及其受益人利益的全球性组织。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ilpa.org/。
关于中华有限合伙人联合会(LPACN)
LPACN是由国内外著名机构投资者发起组建的非营利机构,是中国第一个真正由有限合伙人(LP)机构代表作为主体的组织。LPACN于2008年组建,迄今已有逾百家全球领先的LP会员,会员管理资产逾万亿美元。自成立以来,LPACN积极举办交流活动,开展研究工作,发布调研报告,提供教育服务,大力促进国际LP与本土LP、中国相关政府部门与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各相关从业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股权投资国际最佳实践方案在中国的实施,业已取得显著成果并成为行业内值得信赖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