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8部门出台15项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2020-03-23 15:42:43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3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等8部门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措施共15条,在推动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便捷个体工商户登记加大服务力度等方面,全面支持个体户复工复产。
措施要求,从即日起,全省个体户将全面复工复产,各级人民政府一律不得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设定前提条件,不得为个体工商户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附加条件,同时还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复工复产必备的口罩等防疫用品。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等问题上,自2月起至6月,免征全山西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或以雇主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实行税费减免。在继续执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同时,自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下同)征收率由3%降为1%等。在减免房屋租金、减免检测费用、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等方面,按照“应贷尽贷、应贷快贷”的原则,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在便捷个体工商户登记等方面,个体工商户登记将更加便捷。同时,将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各地要进一步拓宽其活动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据了解,该措施要求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影响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坚决予以清理和废除。对不按规定执行价格收费优惠政策、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重点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和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个体工商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个体工商户经营干扰。(记者冯铁飞)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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