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银行东莞分行违法领罚单 违规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
2020-03-11 10:13: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东汇处〔2020〕9号)显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银行”)东莞分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对其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0万元,处以人民币4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48.80万元。
南粤银行2018年度报告显示,其股东包括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华糖业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热门文章
-
禁止“炒信”“刷单” 电子商务法给电商戴上“紧箍”
-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量价齐跌” 消费者还有哪些新选择?
-
银保监会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 拟于近期出版发行
-
大宗商品四季度有望偏强震荡 原油提供价格支撑
-
宝武河钢两大超级巨无霸展开股权融合:宝武入股唐钢
-
一汽夏利“1元”甩卖天津华利 南京知行接盘并承担8亿债务
-
从历年国庆节后表现看A股投资机会 机构这样说
-
5A级景区上海科技馆10月1日起门票价格下调25%
-
银行理财新规:公募理财可借道公募基金投A股
-
坐飞机要多花钱了!燃油附加费将上涨 最高30元/人
-
证监会发布四项金融行业标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亲子房成旅游住宿业新蓝海 市场需求高达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