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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3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委依法治市办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2023年“项目突破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项目突破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级各单位推进“项目突破年”的新政策、新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项目突破年”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据悉,今年是我市连续第4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中,将重点做好5个活动:开展“项目突破年”条例集中学习活动,各级各单位结合“项目突破年”,组织开展一次以《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题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单位集体学习活动;开展“项目突破年”优化营商环境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网、微、端、屏”等自有宣传平台,设置媒体专栏或专题,集中报道《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一周年来,在打造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开展“项目突破年”典型案(事)例征集评选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征集评选活动,优秀案(事)例在有关媒体宣传并编印成册,其中服务、推进大项目建设的案例优先;开展“项目突破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网上有奖答题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项目突破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网上有奖答题活动,作为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服务“项目突破年”《条例》宣传基层行活动,围绕“项目突破年”,深入社区、村居、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深入企业宣讲服务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值班主任:颜甲
作者:杨晨 通讯员 王岩
责任编辑:鞠月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