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抚州市一名患者周某因身体不适在市某医院就诊治疗,治疗过程中周某出现肝功能损害与药物过敏。于是,患者家属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来到抚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经过调解员不断沟通、解释相关情况、明确各方责任,医患双方很快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这是该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处理医患纠纷的一个缩影。
如何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及时掐灭医患双方冲突的火苗,抚州市积极探索,于2011年9月成立抚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该中心整合各部门力量,有效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积极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平安抚州”“和谐抚州”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缺少权威机构参与,很难达到调解双方的满意度。如果处理不当,既损害医疗机构的信誉、浪费司法资源,患者在维权中也要耗费大量精力。”抚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付剑平说,“出现医患纠纷,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在所难免,如不及时介入医患矛盾进行疏导沟通,可能酿成更大的后果。”
抚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落实自愿、依法、公平的基本原则基础上不断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确保医疗纠纷当事人的诉求“叫得应”,一寸一寸地拓宽调解的深度和广度,把公平正义送到每一位调解对象心中,在医患双方架起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现有专职调解员6人,分编为2个调解组协同完成调解工作任务。
11年来,抚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受理医疗纠纷案件566起,成功调处538起,调解成功率达95%;案件实际累计赔付金额2000余万元,患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021年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先后有3名调解员被评为全省优秀调解员……该中心以优异的成绩单确保医疗纠纷化解“落得实”,其成功离不开“便民高效”四个字。
在该中心办公区,法律咨询、医疗鉴定、纠纷调解、保险理赔等服务一应俱全,使医患双方在同一地点即可完成医疗纠纷的解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接到医疗纠纷的申请后,将委派调解组第一时间受理案件,调解员则会向医患双方介绍纠纷调解的工作程序,争取他们同意接受调解的处理方式。随后,调解员将会在一个星期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通知双方调解时间。对调解不成的案例,也会主动引导患方走司法途径依法解决。”付剑平介绍。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医疗责任的评估划分上,该中心配备了专业的医学专家库,按程序选聘医学专家合议,为医患双方免费进行专业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责任评估,包括对医疗纠纷实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认定医疗过错和赔偿责任,坚决杜绝“无依据调解”和“无依据结案”,评估结论即作为调解的依据和保险赔付的依据。
“我们的目标就是打造成真正为党委政府分忧、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中立第三方平台。”付剑平说,该机构运行以来,全市医疗纠纷数量呈现逐年持续下降趋势、“医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就医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良好态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邱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