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缅怀先人、追思先烈、纪念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共度平安、和谐、生态清明,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摒弃陈规陋习,实行文明祭扫。主动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变到传承优秀精神文化上来。全市公墓区禁止违规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参加祭祀的市民可携带鲜花、食品、丝带等进行祭祀活动。
二、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文明治丧,简办丧事。积极推行火葬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保护生态环境。党员干部要带头增强从严律己意识,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文明祭扫。
三、遵守有关规定,共度平安清明。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提倡错时错峰、分时分批、预约祭扫或每户派代表现场祭扫,避免人群聚集。进入墓区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缩短墓区停留时间。驾驶机动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文明祭扫,你我同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争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动者,保护生态环境,传播文明新风,为建设幸福抚州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抚州市文明办 抚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