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002647.SZ)公布,2020年2月10日,公司与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科金集团”)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其借款1.5亿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本笔借款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
根据合同约定,海科金集团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5月26日向公司发放借款5000万元、9500万元,合计发放借款1.45亿元。
为保证海科金集团债权的实现,2020年7月份,公司增加了海科金集团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公司本笔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以自身持有的海科金集团3.02%的股权向其提供质押反担保。
自借款发放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各期利息,较好的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2022年1月初,公司收到海科金集团邮寄的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海科金集团单方面宣布本笔借款于2021年12月31日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1.45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在收到借款提前到期的通知后,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就借款到期情况进行了沟通,向其阐述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说明了本笔借款不符合提前到期条件的理由及不同意提前到期的要求,对其进行了书面回复,并提出了原定合同期限到期后的续贷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得到回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等方式。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减少相应支出、向控股股东借款、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尽快妥善处理借款事项。但不排除债权方可能根据贷款合同、协议约定相关条款采取相关保全或处置的措施。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