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002667.SZ)公布,于2022年1月8日与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
根据长期供货协议,合同标的为含锂原矿石(品位区间0.3%-0.5%);采购数量为按市场价条件允许情况下,年度总量不低于60万吨,月度供量不低于5万吨;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采购方式为公司按需求每月向江苏同安发送次月采购计划,并在采购计划上注明采购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限和交货地点等,江苏同安收到采购计划后向公司确认是否接受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双方确认后双方签署《购销合同》,采购产品的品名、数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交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以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