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300385.SZ)公布,公司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开行”)的相关要求,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苏环保”)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开行申请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借款,相应借款仅由公司用于自身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3年。新苏环保与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承担还款责任,构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
此外,新苏环保之控股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就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贷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