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证监会加大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与此同时,也加大了对中介机构的处罚。《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统计,截至12月10日,年内11家中介机构(包括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券商)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其中,因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虚假记载等原因,年内有4家证券公司被处罚,合计罚没金额1.05亿元。另外,有十余家券商被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的监管处罚决定。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券商处于很关键的角色。券商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也是最重要的中介机构之一。无论企业IPO还是发债,券商都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既可以引导上市公司向好发展,也可能与发行人“合谋”。
据记者梳理,今年领罚单的4家券商分别是新时代证券、金元证券、德邦证券和华信证券。具体来看,今年6月份,因在给美丽生态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新时代证券被证监会没收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收入8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1220.1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被罚没4470.1万元。
今年7月份,在雅百特案件中,金元证券作为雅百特借壳中联电气的财务顾问,因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1000万元,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合计被罚没4000万元。
今年11月份,德邦证券和华信证券也先后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原因不同。德邦证券因在债券市场首例欺诈发行案——五洋债违约案中,因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设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等问题,被证监会没收非法所得1857.44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合计被罚没1912.44万元。华信证券则是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被撤销业务许可,同时被处以120万元的罚款。上述4家券商合计被罚没1.05亿元。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在2016年至2018年三年期间,证监会对10家次证券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示,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要客观、准确地认识资本市场在经济金融中的地位,不断推进行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内部约束力,持续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打造健康的行业生态,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直接融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董登新认为,如果券商行为不规范,可能会导致“监守自盗”。要督促券商勤勉尽责,需要从内外两方面来下手:从外部来看,需要对券商的行为规范需要有严格的监管;从券商内部来看,也需要有严格的风控机制和完善的法人治理,对内部人员有严格的行为约束。
证监会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态度也很明确,“对于中介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未勤勉尽责的,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违法上市公司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严格处罚,绝不姑息,倒逼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冰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介机构若是主动故意造假,《刑法》中有相关处罚规定,若是过失,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另外可以通过鼓励中小投资者诉讼,加大索赔力度,让中介机构提升自身职业责任感。(见习记者 吴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