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深交所对*ST华泽(000693)、凯迪生态(000939)等公司启动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因环保问题受到舆论关注的辉丰股份(002496)同样也收到了深交所公开谴责的事先告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重拳监管,彰显了深交所强化一线监管、净化市场生态的决心和态度。本着进一步提升监管科学性和规范性的目标,深交所于5月31日、6月1日集中召开了四场纪律处分听证会,听取相关上市公司及32位董监高的申辩意见,厘清违规事件背后交织的主客观因素,公正准确界定涉事人员的责任。
本次四起公开谴责案件,涉及62位当事人,其中55位提交了书面申辩,32位除书面申辩外还通过听证会进行了现场申辩。他们分别从违规原因剖析、董监高具体履职情况、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等方面充分陈述了申请减免责的理由,听证委员们在聆听和记录现场申辩的同时,也在不断翻阅案件所有当事人的书面申辩材料,互相验证比对,形成对事件的整体认知。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1998年第一版《股票上市规则》施行后,深交所即在纪律处分实践中引入当事人申辩的机制,2008年纪律处分委员会正式成立并有效运转,2013年深交所率先建立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听证制度,直到今年4月份,深交所进一步拓宽了听证事项范围,所有对深市上市公司的公开谴责、退市决定,以及对公司董监高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等处分均被纳入听证范围,建立起书面和现场双重申辩机制。
这一内部救济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表达诉求、澄清理由和补充证据的重要渠道。当事人在行使这些内部救济权利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认真准备、如实陈述,珍惜申辩机会、尊重申辩权利。在书面申辩材料中以及在听证现场,有的当事人陈述其如何连续发函督促、四处奔波协调解决方案;有的当事人对公司的各种不规范行为敢于发出质疑声音、上报监管机构;有的当事人讲述其如何顶住各方压力、守住执业底线……当事人提交的一摞摞发函留痕、会议记录等证据,都在向纪律处分会委员证明,其已经在职责范围内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交易所提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身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促进公司合规披露和有效治理。所以,当事人是否勤勉尽责是纪律处分听证会重点聚焦的内容。
据了解,2017年以来深交所共收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书面减免责的申辩432份。监管人员会对每份书面陈述和申辩进行归类、讨论和甄别,还会针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公司补充证据。所有的减免责申辩材料最后均会提交给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据统计,2017年以来超过230份的书面申辩被采纳或者部分采纳。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尽管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均属于声誉处分,但在尊崇诚信的资本市场中,这是交易所重要有力的监管手段。通过对违规行为的警示并给予其申辩和沟通的机会,更好地向市场传递“讲规矩、守底线、知敬畏”的监管信号,告诫更多的市场参与者了解规则、懂得规则、遵守规则进而尊重规则,督促所有董监高们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尽职尽责,真正地为所有投资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站岗放哨。只有这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保护,作为资本市场基石的优质上市公司才能获得更多资源支持,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才能风清气正,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