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我们努力了许多年,应该说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并不是非常理想。”5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融资难”需要不断地推出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同时也要有更多的激励,使大型银行、中型银行、小型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有更大的积极性来做小微、做“三农”。这些都需要各方面的政策协力。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来缓解“融资贵”的问题。
一是要努力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成本。要求商业银行要实行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把信贷资金更多地向小微企业倾斜,向这个领域发放的贷款要在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上也实行相应的倾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资金来源。也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更多地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要尽可能限制和取消其他各种收费,除了贷款利率水平要根据风险定价,以覆盖资金成本外,要最大程度减少和取消所有贷款利率以外的各种收费,包括一些通道的费用,管理咨询的费用,都要尽可能降低或者取消。
三是在贷款分类、在资本计量方面,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这也对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成本、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外,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进行单独的监测考核,初步考虑要以市场利率为基础,考核的资金成本以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际利率为准。
另外,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也介绍称,当前小微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利率已经得到了合理控制,但还有下降的空间。从社会抽样调查的结果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基本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5.1%到5.5%左右。第二类是地方性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大概在6.5%到7%。第三类是小贷公司等机构,贷款利率比较高,大概在24%左右。第四类是纯民间借贷利率,在36%左右。
李均锋表示,下一步要推动银行业降低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或者贷款实际利率,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主要包括降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成本。通过加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使资金来源成本降低;通过新技术、新手段降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成本等四个方面。(傅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