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600837.SH)公布,2021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5号),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涉嫌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一案,重庆证监局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海通证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一、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李春、贾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