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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合作交流办获悉,自2021年津甘联合实施“百村振兴计划”以来,截至目前,天津市累计投入各类资金6.46亿元,帮助打造了富坪村、富民新村、贾洼村等一批具有引领效应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加快了甘肃省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步伐。
甘肃省部分脱贫县存在风沙大、荒漠化和传统农业污染重、乡村环境不宜居等问题,对此,天津市将先进的生态环保理念、技术、人才、企业引入当地,筑起生态致富林,转变风沙黄土面貌;发展生态高效农业,转变农民耕种方式;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转变农村脏乱环境,走出了一条以生态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路。
针对自然条件和环境基础薄弱的偏远山区、革命老区脱贫县,天津市带动当地发展苹果、蜜桃、沙棘、花椒特色经济林,因地制宜培育蜂养殖、土鸡这类林下经济。在华池县、正宁县,天津市帮助栽植生态林9300余亩,并通过退耕还林补助、脱贫人口参与苗林栽培、设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的方式,为农户带来上亿元经济收入,上千户居民受益。在古浪县这个全国荒漠化重点监测县,天津市累计捐赠红叶李、海棠、芍药等苗木7.78万株,组织科技特派员、土专家、技术员推广“大苗移栽、带土移栽、客土栽植”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助推富民新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
为实现脱贫县传统农业的高效低碳转型,津甘联合认定科技特派员291名,引进农业发展新技术、新品种300项,先后在靖远县、泾川县、静宁县建设6370个温室大棚,展开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其中,天津市在泾川县规划泾汭河川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园,搭建日光温室98座、钢架大棚213座,建成绿色标准化蔬菜基地5214亩,培育了“泾丰”“回中”有机蔬菜品牌,泾川县先后上榜“甘肃省实现绿化第一县”“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还在甘肃省多个村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改造厕所、拆除残垣、栽种花草,开展垃圾分类、循环利用,动员村民将垃圾干湿分离、做肥还田,持续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