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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8月17日发布《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称,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8月15日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世茂集团(股票代码:00813.hk)按照1.33港币进行估值、融创中国(股票代码:01918.hk)按照1.37港币进行估值、中国恒大(股票代码:03333.hk)按照0.01港币进行估值、恒大物业(股票代码:06666.hk)按照0.01港币进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