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封市审计局突出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行等,扎实开展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审计工作。
一是聚焦政策落实,牵住“牛鼻子”。围绕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调整改革、空气监测点运维机制、监测站点运行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改革进展缓慢、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不足,是否存在省控县(区)空气监测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机制不畅、管理不到位等情况,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聚焦资金绩效,立足“新定位”。采取“穿透式”审计方式,全方位审计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实际拨付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拨付不及时、不到位,滞留或闲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以拨代支导致资金脱离财政监管等情况,对照财政部门下发的绩效目标,综合分析判断资金绩效情况,助力资金管理使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聚焦项目建设,推进“全覆盖”。围绕2020至2021年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测试点能力建设等项目,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是否存在监测系统运行不畅、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消除监督盲区,破除风险隐患,促进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