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洛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管理规定的通告》(简称《通告》),决定分阶段在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内对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施禁限行管理。
《通告》中所指的电动(燃油)三轮车
是指以电力、燃油驱动的三轮车(含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不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军警专用的三轮车。
《通告》中所指的低速电动四轮车
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条件的低速电动四轮车。
涉及民生类的邮政寄递,环卫保洁,燃气、生鲜配送等行业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外观标识,并报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准备案后,暂不受禁限行规定限制。
《通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我市将分三阶段对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施全天24小时禁限行管理。
● 第一阶段: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禁行路段:
中州路的武汉路口至启明南路口段;
九都路的周山大道路口至启明南路口段;
古城路的滨河南路口至新伊大街路口段;
开元大道的丝路大道路口至新伊大街路口段;
龙门大道的滨河北路口至龙门景区西山路口段;
王城大道的状元红路口至关林路口段;
南昌路的延安路口至滨河南路口段。
禁行区域:
泉舜宝龙商圈:永泰街以东、定鼎门街以西、政和路以南、牡丹大道以北范围内道路。
万达商圈:南昌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九都西路以北范围内道路。
应天门区域:定鼎大道以东、金业路以西、中州东路以南、九都东路以北范围内道路。
火车站区域:纱厂北路以东、丹城路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唐宫路以北范围内道路。
高铁站区域:永泰街以东、厚载门街以西、伊洛路以南、郑西高铁线以北范围内道路。
上述区域均含环线道路。
● 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禁行区域:
主城区的丝路大道(不含)以东、三川大道(不含)以西、邙岭大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伊滨区的伊滨路(含)以东、掘丁路(含)以西、开元大道(含)以南、南山大道(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 第三阶段:自2024年1月1日起
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内道路全面禁行。
交警部门提醒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