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新乡市发改委获悉,我市日前出台《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水电气暖行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提出,按国家、省规定时间全面取消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限期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对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以上行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2025年年底前全部取消,且严禁以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相关名目收费,严禁对水电气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二是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针对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特殊情况、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含计量装置更新)工程费用,均对收费情况进行了说明。另外,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建和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开发建设成本,均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四是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水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费用,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六是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深化行业“放管服效”改革,提升行业服务意识,制定标准化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
据了解,《方案》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6部门共同制订,《方案》实施后,群众如发现不合理收费,可以通过12315、12345平台和市长信箱等渠道投诉。对群众关于违规收费行为的举报投诉,即接即查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