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工资那些事
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补休”需200%支付报酬
那么,有关加班的工资如何计算,休息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省人社厅12333劳动关系处相关人士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1.什么是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休息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的工作制度,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因其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恰好轮岗到周末时间工作的则无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如遇国家法定假日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因其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恰好轮岗到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综上两种工作时间制度,企业不可用补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
4.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小时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应得的工资确定。”
5.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即:日工资=月薪 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 8小时。
原标题:省人社厅: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