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全力支持环保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和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部署要求,树立“大环保”理念,坚持“五个一块”原则,通过统筹整合预算内外财力、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用足用活财政奖补政策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财力支持环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统筹预算财力安排一块。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零基预算”,统筹整合预算内外财力,确保了环保投入力度不减、逐年递增。2014年以来全市环保投入8.28亿元,支持大气治理、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环境监测及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等,率先在全省推行农村“气化”工程和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叠加补助,支持将秸秆改造成绿色无污染燃料项目的创新研发和生产。
二是推进投融资改革解决一块。2016年,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作为第一个工作项目,融资1.7亿元,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全市579个行政村改善人居环境,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工作。2017年,融资1.5亿元,在落实省级8条环保奖补政策的基础上,足额落实市级11项自主奖补政策,全面支持铁腕治霾专项行动。
三是申请扶贫贷款保障一块。2016年以来,我市积极为5个国家级贫困县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4.6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全饮水、村组道路和校安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
四是用活奖补政策落实一块。按照“项目政策不变、资金渠道不乱”的原则,将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优先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范围,形成资金使用合力支持改善农村环境。其中,仅2016年实施农村环卫、村容美化亮化及道路硬化项目732个,占全年953个“一事一议”项目的77%。
五是对接中央和省资金弥补一块。紧紧围绕中央和省保卫蓝天、治污降霾、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等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有关财政政策,及时跟踪各类环保扶持资金投向和产业政策方向,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县区,认真梳理项目,找准争资重点,整合策划项目,做好对接联系,2014年以来累计获得中央和省环保专项资金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