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沭阳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三公”经费总额逐年递减。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管理,着力从源头上强化管控,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控制预算一般性支出,明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为“三公经费”瘦身。完善预算指标控制制度,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二是细化支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沭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等各项文件规定,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健全预算单位内部管控制度,细化操作流程,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同时,严格审核各单位的培训费、会议费等项目开支,促进“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出台《沭阳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县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建立长效公开机制。同时,制作统一公开模板,对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细化程度、时限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决算批复后20日)将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开,披露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等详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