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审核关。会同住房保障部门,严格项目和资金审查,把好立项关口,确保申报项目真实、管理规范,资金保障有力,确保把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二是严把执行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将资金分解或明确到具体项目。同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抓紧项目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在此基础上,落实好住房保障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营运中的经济负担。
三是严把监管关。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分清、财政补助资金与政府购买融资服务资金分清、财政其它资金(住房公积金、土地收入等)与企业、社会资金分清“三个分清”,对上级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