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吕梁市多措并举,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级财政、组织、农经等部门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市、县两级政府按照《吕梁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启动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指导,财政部门牵头落实,组织、农经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公开竞争立项。按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内容要求,把握试点原则,积极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实现形式。市、县两级严格按照“逐级申报、层层推荐、实地考察,审查资料、现场陈述、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的竞争立项的模式,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试点村和试点县,确保试点增强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试点县、乡、村三级对申报试点项目,实行层层落实承诺制度,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农村股份合作试点收益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审计,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和保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截至目前,通过公开竞争立项确定了文水、方山、石楼、临县4个县为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试点县,在省级支持3个贫困县的基础上,市政府从统筹市级存量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扶持了兴县、中阳、岚县3个国定贫困县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7个试点县确定了79个扶持项目,涉及人口4.09万户、11.91万人,耕地面积26万亩、基本农田17.95万亩、集体机动地1.2万亩、集体建设用地0.2825万亩、共有经营性资产7540万元。试点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包括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混合经营四种类型,涉及6类行业共14个产业,项目总投资58682万元,全年预期收益8994万元,经营收益由村集体留用、经营者、农户、贫困户按协议与合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