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涉及的缴款企业多,清欠难度大,且情况复杂。为做好专项资金汇算清缴工作,河北专员办及早入手,动脑筋、想办法,采取多项措施,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截至目前,清欠入库专项资金占应入库金额的92.2%。
一、多方认证,锁定清算范围
为做好专项资金清算工作,河北专员办与省电力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首先,确定了电量清算范围,即包括与省级电网企业直接结算的燃煤上网电量、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和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等三部分电量。其次,为了做到缴款单位全覆盖,又分别与省电力公司、省发改委沟通,确定了缴款单位范围,即:市场化交易发电企业,以省电力公司提供的大企业直供用电三方协议的单位为准;燃煤自备电厂,以省发改委提供的企业名单为依据,经过与省电力公司掌握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后予以确认。
二、积极沟通,确定缴款方式
为了方便、快捷地将专项资金清算入库,河北专员办分别与省电力公司财务、营销等部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河北省各种电量电价的结算方式,以及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情况。针对不同的电价结算方式,对清欠专项资金采取了三种不同的缴款方式:一是对与省级电网企业直接结算的燃煤上网电量应清欠的专项资金,向省电力公司直接清缴入库。二是对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应清欠的专项资金,委托省电力公司在结算电价中代为扣缴,然后我办开具缴款书入库。三是对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清欠的专项资金,缴款单位先将资金缴入电力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我办统一开具缴款书入库。
三、印发通知,确认清算数据
为了确保清算数额准确无误,到省电力公司调取自专项资金开征以来至今年6月底的上网电量和自备电厂自发自用抄表电量数据,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逐户计算出各缴款单位应清欠的专项资金金额,印发给缴款单位核对。各缴款单位在确认的基础上,反馈了核对结果,从而锁定缴款金额。随后我办向相关单位正式下发清缴通知,明确缴款金额、缴款方式和缴款时限。经过清算,除燃煤上网电量不存在清欠外,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及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均需补缴专项资金。
四、实地清理,督促资金入库
受近几年节能减排政策影响,许多自备电厂开工不足,或者经营困难,造成资金清缴进度缓慢。对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到部分自备电厂开展实地清理核查。一方面,通过听取企业情况介绍,调阅企业会计账簿,查看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求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列出缴款计划,并作出书面承诺。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其上级单位协助解决缴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