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奉节县找准三大发力点,形成合力助推精准脱贫工作。
一是调整医疗救助对象。明确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原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家庭经济技术困难在校大学生、民政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新增建卡贫困户。
二是提高资助参保标准。2017年民政资助58,790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险费795万余元。其中,老复员军人和双重身份的老残疾军人优抚对象341人,按照35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资助;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560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42,997人,带病回乡、两参、三属、在乡7—10级残疾军人、老烈士子女、军龄补助优抚对象5,951人,按照一档14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资助;民政建档对象2,964人,重度1—2级残疾人(未享受低保)5,800人,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是加大救助力度。通过调整普通疾病门诊医疗封顶线,提高普通疾病救助比例,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2017年1—8月全县医疗救助60,915人次,救助总金额2,692万余元,其中建卡贫困户救助17,746人次,救助金额745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