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各级各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深化财税改革,优化资金配置,加强执行管理,较好地完成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016年,河北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按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严格落实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政策,全年累计为企业减税360多亿元;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停征、合并一批政府性基金,减免12项收费,停征3项省级设立的收费项目,为企业减负近10亿元。河北省民生支出487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0.5%。城乡居民低保年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014元、335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人均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河北省财政扶贫专项投入57.7亿元。筹集省以上财政资金34.6亿元,支持压减粗钢、生铁、煤炭等产能。河北省财政科技支出增长60.8%。各级投入87.1亿元,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扩大到9市115个县。
此外,省级专项资金由207项整合为137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覆盖范围达166个县(市、区)、1177个乡镇。深化省财政直管县改革,数量达到115个,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