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财政厅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预决算信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减税降费等六大领域政务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财政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报告及报表(涉密信息除外)。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二是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与政府预算同步公开,涉及专项资金85项、215.1亿元,项目数量较2016年减少5项。其中,部门预算专项资金33项、88.7亿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2项、126.4亿元。
三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对省财政厅印发的主动公开的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做好网站发布等工作。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发布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清单,并在甘肃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甘肃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甘肃分网,是甘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唯一指定媒体。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公开政府采购法律和法规、采购目录、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法规政策信息。实现政府采购信息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再到采购结果的全过程公开。
五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督促PPP项目实施机构及市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等媒介,依法依规将PPP项目投资总额、运作方式、回报机制、合作期限、项目概况等全生命周期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为社会资本选择项目提供便利。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进展情况在财政部信息平台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六是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披露债券发行前信息、债券发行结果、还本付息等信息,并在财政部允许的范围内,在甘肃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本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当年举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