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精简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申办材料,切实提升公共财政服务水平,认真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一是编制并公布精简取消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按照中央和我省工作部署,省财政厅负责编制我省财政系统的《云南省精简取消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经认真清理,共精简取消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等5项证明材料。该清单已按规定在6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政府审改办备案。
二、报送保留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在全省财政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认真清理,云南省财政系统共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有11项,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等;保留对外开具(核发、设定)的证明材料有2项,包括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等。该清单已按要求在6月30日前报省委编办予以审核认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随着政策法规的变化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需要,省财政厅将及时调整省财政厅的证明材料清单事项,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