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国土局、中原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对郑州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议。会议首先对《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具体条款进行了逐句解读分析,并结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使用主体、项目要求、上报程序以及郑州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实际情况初步划定郑州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使用范围和方向。下一步两个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将与各区土地储备中心进一步沟通,深入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筛选符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进一步推动郑州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财政部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有关精神,为保障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筹资方式调整后合理融资需求而着力发展的专项债券品种。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将推动专项债券管理与土地储备融资模式改革的有机结合,遏制违法违规变相举债行为,通过开“正门”将用于偿还专项债务的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从机制上堵住融资平台公司等冒用土地储备名义以储备土地进行抵押担保融资的“后门”“歪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