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细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市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及县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围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重点,吉安县财政局各领导、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近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相关规定,责任单位(责任主体)要做到以下六个要求:
一是要求增强管党治党自觉意识。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革新能力,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是要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要求。
三是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不断巩固近年来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成果,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抓早抓小抓常,着力强化“红包违插”问题常态化治理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在廉政教育中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坚决做到领导干部 “四个一律”,即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一律免职、收受红包的一律免职、私设小金库的一律免职、参与赌博的一律免职。
四是要求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正风反腐败两手抓,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聚焦扶贫领域,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稳步提高群众获得感。精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曝光典型间题,铲除腐败土壤,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营造干事创业的深厚氛围。
五是要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六是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形象,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事项上做到公开、公开、公正;把好选人用人关,主动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