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源建设,是从根本上缓解财政增收困难的需要,是确保经济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需要。株洲市财政突出财源建设四个重点,努力实现两个目标。
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壮大支柱财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税收潜力较大的支柱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第三产业的规模和档次,形成高点定位、多点支撑、重点带动的现代财源发展格局。
二是增加速效财源。培育梯级财源结构,既坚持抓长效财源,又注重抓速效财源,解决当前财源不足、财税增长缺乏后劲的问题。
三是挖掘潜在财源。坚持发展现有财源与挖掘潜在财源并重,大力发展金融业,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商贸流通市场税源管理力度,推进部门综合治税。
四是做强地方财源。顺应国家税制改革走向和收入划分调整改革,大力培育对地方财力贡献大的财源,构建地方税收体系,切实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实现两个目标:
一是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实现经济总量、运行质量、人均均量“三量齐升”。
二是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增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三个同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