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保障范围。将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作为重点,优先保障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的岗位补贴、绩效补贴、干部养老保险及办公场所水电费和通讯费、会议活动费等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开支。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运行公共服务支出、农村党员教育经费、村民小组长务工补贴等支出。
二是提高标准及时发放。及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调整提高村干部的补贴标准。实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区财政2016年发放村干部补贴、养老保险投入近2800万元,用于1058名村干部参保。
三是强化财政支持。区财政坚持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纳入区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从2017年起每年拿出380万元用于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由原来的平均每村每年5万元增加到不低于9万元。重点向岚西北贫困村倾斜,并综合考虑各镇街道财力差异、农村人口等因素,安排奖补专项资金。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区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修订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审批制度,不断简化流程。严格资金拨付,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核定,以“一卡通”的方式,按月足额发放到人。
五是大力改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区财政通过安排财政资金、整合“一事一议”奖补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对村活动场所进行整修,更换办公用品及设施,确保各村的活动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