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林市各级财政将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其中,市财政将创新机制,加大投入,计划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村脱贫攻坚6类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奖补,助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一是实施贫困村村级、屯级道路建设项目。支持对有条件的贫困村村屯道路建设提高建设标准。
未通硬化公路贫困村达到路基≧6.5m,水泥或沥青硬化路面≧4.5m建设标准的项目,市财政将按实际完成里程安排奖补资金20万元/公里。
499个贫困村中20户以上未通硬化道路自然村屯达到路基≧6.5m,水泥或沥青硬化路面≧4.5m标准的项目,市财政将按实际完成里程安排奖补资金25万元/公里。
二是实施贫困村屯集中供水项目。支持通过新建、扩建、改造、配套等方式,为2013个贫困地区自然村实施集中供水工程,惠及群众27.5471万人。市财政将按每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数中实际完成人数200元/人安排奖补资金。
三是实施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支持发展贫困村旅游扶贫,强化需求精准对接。在73个适宜发展旅游的贫困村和已经开展了旅游项目的贫困村,市财政将按三、四、五星级分别安排相应的奖补资金。
四是实施贫困村产业扶持项目。支持贫困户实施种养、加工、服务等项目,市财政将按市派结对帮扶干部“一帮一联”贫困户2000元/户安排结对帮扶资金,并切块到各市直帮扶单位。
五是实施乡镇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支持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脱贫攻坚数据的收集、核准、录入、联网、动态管理等工作,市财政将按先建后补方式给予全市131个乡镇每个5万元经费补助。
六是实施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支持300个贫困村屯实施亮化工程,市财政将按政府采购或招投标中标价的50%给予300个贫困村安装太阳能路灯的资金补助。
桂林市各级财政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统筹资金,加大投入,为脱贫攻坚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5.86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