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港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打造“绩效财政”。
一是着力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张家港市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张家港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操作规程》、《张家港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操作细则;2016年,张家港市将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管理,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意见》明确了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工作程序和责任,成为该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逐步扩大绩效评价项目范围。张家港市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突破口,推行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下达。经过五年的探索和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的“三同步”已经逐步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布置2017年部门预算时明确要求各市级预算部门全面梳理项目预算,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全覆盖。
三是积极创新重点项目评价方式。积极发挥预算单位主体作用,对纳入试点范围内的财政资金全部开展自评价。在全面自评价的基础上,创新重点项目评价方式,提高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2015年,借助由社会公众、基层管理人员、绩效专家组成的评议小组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对15项民生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2016年,采用市镇联动的方式对社区管理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充分利用乡镇财政所力量深入基层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报告提出了改进社区资金分配方式的意见。
四是多管齐下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探索和实践,张家港市逐步形成了以定期报告、预算激励、反馈整改和信息公开等为主要抓手的结果应用机制。市财政局先后向市政府上报人才开发资金、动漫产业扶持资金、民生实事工程项目资金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向预算主管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100多条,有效提升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2016年推进8个预算部门、10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在预算信息中公开,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