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适用“注册制”公司债获得交易所受理 制度变革将大幅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来源: 证券日报

3月2日,新证券法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中煤能源公开发行公司、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获上交所同意受理,同时,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同意受理,成为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后,首批获得交易所受理的公司债项目。

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3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

据悉,自2015年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制度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以后,公司债发行程序已经比较接近注册制。上交所表示,新证券法对公司债券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六点,一是将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二是对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作出调整;三是对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条件作出调整;四是完善了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五是压实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职责。

招商证券首席债券分析师尹睿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债由核准制改成注册制,发债条件边际有所放松。具体来看,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中,删除了“最低公司净资产”“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等条件;二是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条件中,删除了“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理论上标准化融资成本会更低一点,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改善信用环境。对于市场来说,也符合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方向。”尹睿哲表示。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注册制实施后,公司债的审核程序更加简便透明,有助于发行规模进一步提升,对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有较强的积极意义。“对实体经济来说,注册制也有利于企业化解融资约束,无论是疫情期间防范金融风险,还是后续助力稳增长,都有积极作用。”

“公司债准入门槛降低后,超短期限公司债券变为可能,品种进一步丰富;其次,实施注册制,也将加速债券发行进程。”财达证券总经理助理、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胡恒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债券发行量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信用债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同花顺iF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2日,沪深交易所共发行375只公司债,同比增长86.57%,合计发行规模为3657.86亿元,同比增长69.1%。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除了扩大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也将降低优质企业的融资成本,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对于公司债的发行利率,李奇霖表示,要取决于债券市场的整体表现。“当债券市场处于牛市的时候,供给压力不会是大问题。当前机构普遍存在一定的配置压力,信用利差压缩至历史低位,发行利率预计不会受到供给扩容的影响。”

胡恒松表示,注册制带来的制度变革将增强资本市场的服务能力,更大的发挥优势,改善融资环境,预计未来直接融资的比重将会大幅提升,达到更加及时、有效地为实体经济输血效果。

公司债的发行门槛降低,但是对发行人的信披要求更高,交易所对发行过程的监管更严,“申报即纳入监管”。

刘哲表示,未来债券市场的监管重心,将从以准入审核为基础的时点监管,进入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过程监管,更加强化发行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加大违规违法的处罚力度,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见习记者 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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