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取消11项外汇管理证明材料 2月1日起实施
2020-01-08 08:08:32
来源:
证券日报
2020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取消11项证明材料,涉及结售汇、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外保内贷等业务,简化办事流程。《通知》将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被取消的11项证明材料分别为总行及上级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总行(或总社)获准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法人或者下属财务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对申请前两年外汇管理合规情况的证明、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兑换特许业务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特许机构总部所在地外汇分局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无异议函、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批准文件(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成员公司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格登记表》、货物贸易分类结果证明材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记者 刘琪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热门文章
-
禁止“炒信”“刷单” 电子商务法给电商戴上“紧箍”
-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量价齐跌” 消费者还有哪些新选择?
-
银保监会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 拟于近期出版发行
-
大宗商品四季度有望偏强震荡 原油提供价格支撑
-
宝武河钢两大超级巨无霸展开股权融合:宝武入股唐钢
-
一汽夏利“1元”甩卖天津华利 南京知行接盘并承担8亿债务
-
从历年国庆节后表现看A股投资机会 机构这样说
-
5A级景区上海科技馆10月1日起门票价格下调25%
-
银行理财新规:公募理财可借道公募基金投A股
-
坐飞机要多花钱了!燃油附加费将上涨 最高30元/人
-
证监会发布四项金融行业标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亲子房成旅游住宿业新蓝海 市场需求高达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