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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完成全部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完成全部持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
对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双百”任务做好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持证排污单位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实现应报尽报,力争于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及现场核实工作,审核发现问题原则上应于2023年4月底前整改清零”。
按照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和执行报告审核工作,2021年以来,共完成25个行业1333家执行报告审核,执行报告年度按时提交率达到100%,共完成2567家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审核及整改完成率达到100%,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
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对审核反馈的问题不理解、整改困难的情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送温暖”行动,组织多轮次线下“一对一”帮扶,精准指出排污单位在生产和填报排污许可证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现场指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共计帮扶指导排污单位130余家。
下一步,济南市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署,在“双百”任务的基础上,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常态化抽查,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质量,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作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持。
值班主任:李欢
作者:赵璐 通讯员 张颖
责任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