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据了解,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按照要求,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另外,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房产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什么
(一)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并且出售以及购买的房屋的时间相隔不能超过12个月(买房和卖房是不分先后顺序的,但期间不超过12个月);
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
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产权转让证明中房产交易所登记确认时间为准。
(二)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地区范围(含原两区、两市)内;
(三)是个人出售住房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并由市调房总站按住房转让收入全额依1。3%代征了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