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00384.HK)发布公告,2022年3月9日,公司与卖方(即刘明辉先生及黄勇先生)订立收购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合共相当于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代价为30亿港元。
紧接完成前,目标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由公司、刘先生及黄先生分别实益拥有51%、40%及3.5%权益,而余下5.5%权益目前由刘先生持有,拟分配予对目标集团的增长及发展作出贡献的合资格人士。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公司及刘先生分别实益拥有71%及23.5%权益,而余下5.5%权益将继续由刘先生如上述情况持有。
目标公司(即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为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目标公司的附属公司主要通过科技赋能与大数据驱动,提供家居全场景相关产品的销售与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格私域运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及低碳数字孪生科技服务。
增值服务是集团挖掘用户价值潜力,提升企业品牌优势及服务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有关服务已成为集团增长的重要发展路径。经过七年发展,增值服务业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而目标集团是集团增值服务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有效地驱动作用。七年来,目标集团建立并拥有经验丰富的团队、完善的制度体系、创新性的商业模型和系统技术壁垒,推出了Gaa S(Grid as a Service—网格即服务)的3X3X3商业模型,线下服务结合线上平台技术,渠道直销结合社群裂变分销,产品组合从传统产品发展到家居全生态产品的研发、选品、供应链整合。
同时,通过集成智慧家居、物联感知和数字孪生技术衍生的城市楼宇、园区等埸景,提供家居能源管理和碳普惠应用服务。自成立之日起,目标集团一直是集团增值服务板块孵化、赋能与科技创新的核心平台。通过增持目标公司股权,进一步强化集团对该公司的控股权与收益,从而不断最大化集团在围绕客户价值挖掘和创造方面的盈利空间。至于目标集团的业务前景、财务表现及潜在价值方面,董事认为公司增加于目标集团的投资符合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