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SZ)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欣旺达汽车电池”或“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动力电池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已分别与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和谐”)、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信投资”)、海宁长宏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长宏”)签署了《可转债协议》,向上述各方进行可转债借款。天津和谐、中信投资、海宁长宏将作为出资方分别向欣旺达汽车电池提供4亿元、3亿元、1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借款,用于欣旺达汽车电池日常运营资金。此次可转债借款的利率为年化6%单利,转股价格为借款期限内欣旺达汽车电池届时的市场公允价格。
为保证欣旺达汽车电池履行与天津和谐、中信投资、海宁长宏签署的《可转债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为欣旺达汽车电池履行《可转债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向天津和谐、中信投资、海宁长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欣旺达汽车电池进行可转债借款,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可以优化欣旺达汽车电池的债务结构,并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