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燃气(00603.HK)发布公告,2021年8月10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中油燃气投资与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卖方III)、孙冠杰先生(作为卖方IV)及闫长勇先生(作为卖方V)订立该等进一步股份转让协议,据此,中油燃气投资同意收购该等卖方持有标的公司(即胜利股份(000407.SZ))合共103,624,719股标的公司股份,相当于标的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约11.77%,总代价约为人民币5.42亿元。连同此前公布所收购的标的公司股份,中油燃气投资合共收购151,300,222股股份,相当于标的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约17.19%,总代价约为人民币7.88亿元。
同日,卖方III已订立表决权信托,授权中油燃气投资其持有标的公司26,386,314股股份的表决权,相当于标的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约3.00%,直至卖方III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任何表决权。
董事认为,进一步收购事项有助集团投资于中国的清洁能源业务,标的公司于天然气领域具有广泛的业务资源,集团与标的公司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以促进集团可持续高品质发展,因此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