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集团控股(03616.HK)公告,于2021年6月24日,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出售后,许昌恒达(作为买方)与禹州禹翔(作为卖方)就收购事项而言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许昌恒达同意向禹州禹翔收购销售股权(禹州禹翔所拥有的目标公司禹州市泰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11亿元。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在河南省禹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目标公司为一间为持有目标地块及其后发展而成立的项目开发公司。目标地块所在的颖北新区是当地政府提出的重点开发区,处于成熟的开发阶段。
该区域计划开发为1,100亩的颖尚湖中央公园,集生态休闲、行政、商务、商业及居住等功能于一体,邻近高铁站,交通便利。目标公司为目标地块的合法实益拥有人。目标地块将被开发成住宅及商业项目。目标地块的计划建筑总面积约为129,700平方米,而计划可销售总面积约为101,200平方米。
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及物业投资业务。集团遵循开发商住两用物业的业务模式,以在照顾集团客户利益的同时,提升住宅项目的整体价值。在开发商住项目时,集团总是选择位于市区的优越地段,让客户享受附近便利的交通网络和优质的基建带来的好处。
收购事项及其后发展是集团透过采用其发展模式和理念,将目标地块开发成为住宅及商业发展项目的机会,其将会增强集团的投资组合,以及加强集团参与河南省住宅和商业地产市场的工作。同时,由于目标地块位于河南省禹州市,董事认为收购事项及其后发展将为集团产生可观的销售收益,从而让集团保持其在河南省住宅和商业物业分部的竞争力。